餿水油最新發展!食品藥物管理署會同高雄市政府衛生局於9月11日追查強冠公司進口香港飼料用油製售食用油脂情形,發現業者無法完全區隔置放香港進口豬油槽污染之情形,因此將所有疑似受污染豬油產品全數封存,目前總計除原先「全統香豬油」產品外,新增24項含豬油產品品項。

業者注意 封存產品新增二十四項

食藥署表示,有關強冠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製售劣質豬油「全統香豬油」一案,截至103年9月11日下午2時止,食品藥物管理署及各縣市衛生局出動2,806人次,總計稽查食品工廠、夜市、攤販、供飲食場所及販賣場所等計11,697家次。

強冠提供235家業者出貨數量為782公噸,下游廠商總計1,020家。各衛生局稽查已掌握問題油品流向為738公噸,其中封存油品數量約161噸,製成問題產品共249項,下架封存回收數量約250.9公噸,目前銷毀8.6公噸。

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7條,食品業者於發現產品有危害衛生安全之虞時,應主動停止製造、加工、販賣及辦理回收,並通報直轄市、縣(市)主管機關,違反者依同法第47條最高處300萬元罰鍰

此外,有強冠24項油品為原料製造食品之廠商,應於24小時內盡速向轄區衛生局通報產品品名、規格、批號與有效日期、數量,並辦理自主回收作業,回收品名與數量亦應通報予轄區衛生局,否則將祭以重罰。

資料來源:http://www.uho.com.tw/hotnews.asp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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