ETF為追蹤指數表現,並且於集中市場交易之金融商品,可以說是投資指數最簡便的工具。經過十多年發展,許多國內投資人對於ETF已經不陌生,尤其當市場受到特殊事件影響時,也利用機會投資ETF。
一檔ETF的表現與其所追蹤的標的指數息息相關,許多指數亦有相對應的選擇權等衍生性投資工具,因此,投資人可同時利用ETF,搭配與指數相關的指數選擇權進行策略性操作,進一步提昇操作靈活度。
指數選擇權可分為買權與賣權兩類。買權為看多的契約,買入買權為看多,賣出買權則是看空。反之,賣權為看空的契約,買入賣權為看空,賣出賣權則是看多。因此,投資人若持有ETF,可透過賣出買權或買入賣權來進行避險操作。
此外,選擇權的價值與波動率息息相關,若後市波動變大,則對買入選擇權(買權與賣權)較有利,相反的若後市波動變小,則賣出選擇權(買權與賣權)較有利。
根據選擇權上述的特性,投資人可以依據其對後市看法,利用ETF與選擇權進行策略性搭配。
永豐投信協理周尚民表示,假設在兩種投資人對市場預期下,ETF與選擇權有幾項操作應用:
情況一、投資人認為後市狹幅盤整或緩步墊高。投資人若僅持有ETF,其投資收益將會受限,投資人可以考慮搭配賣出買權,以賣出買權所獲得的權利金增加投資收益。
以加權指數8,400點,並假設8,700買權價格50為例。如果投資人買入ETF,並賣出相對應口數8,700買權,如果結算後指數未突破8,700,則選擇權到期時無履約價值,投資人可以增加50的額外收益。但是仍要提醒投資人要注意若行情不如預期而有大漲突破8,700,則在選擇權上將會面臨虧損,吞蝕原持有ETF之獲利。
情況二、投資人對未來走勢無法判斷,擔心指數有下跌風險。如果投資人持有ETF,但認為後市將有風險且波動加劇,此時則可搭配買入賣權,以賣權對其持有之ETF進行下檔保護。
假設以目前加權指數8,400點,而8,200賣權價格20為例。如果投資人買入ETF,並買入相對應口數的8,200賣權,如果結算後指數跌破8,200,則選擇權到期時即具履約價值,投資人可以建立下檔保護的避險部位。但要注意,如行情不如預期而未跌破8,200,則投資人在選擇權上會損失20的權利金。
【2014/04/08 經濟日報】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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