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縮短工時 預計明年立法中國時報【洪欣慈/台北報導】

國內勞工工時偏高,勞工團體5月1日走上街頭遊行的其中一項訴求為縮短工時,勞動部長潘世偉昨在立法院表示,勞動部已積極研議縮減法定工時,不過因牽涉產業眾多,要修改為雙周80小時或單周40小時則還須更多討論,預計明年進入立法程序。

立法院社福衛環委員會昨邀請勞動部、國發會、教育部等單位就「我國勞動市場薪資低落、工時過長與人才外流等現況與改善策略」進行報告,勞動部指出,101年國人平均一年工時為2141小時,除低於新加坡、墨西哥外,均高於其他主要國家,原因可能與法定工時高於各國、勞工特休多未休畢有關。

目前工時 高於日韓

現行《勞動基準法》第30條規定,勞工每日正常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、每2周總工時不得超過84小時,高於韓、日、美等國每周40小時規定。

潘世偉表示,據統計,目前已有6成勞工採周休二日,若以企業事業單位作統計標準,約有4成5企業實施,勞動部今年已開始研議修法縮減工時。

陸續召開30場座談會

潘世偉說,工時調整背後牽涉的問題複雜,牽涉到產業結構問題,須了解各產業狀況,考量排班、人力調配、國定假日等相關配套,且若台灣產業結構不調整,仍以代加工業為主,勞工仍可能需大量加班,需有更完善配套研議。

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長劉傳名表示,預計5、6月會陸續召開30場座談會,徵詢各產業意見,若順利凝聚產業對工時修法的共識,最快今年底就可提出修改工時的規畫案,明年可正式進入立法程序。

劉傳名表示,工時要調整還需考量國定假日、特休、例假日等,且各產業因工作性質不同,對工時需求也有所差異,例如傳統產業勞力密集、工時長;科技業工時需求彈性等,加班時數可能也需調整,現行規定一個月加班時數不得超過46小時,調整工時後可能需有更彈性的方式,但仍會以保障勞工權益為首要考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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